“易所商官,滦平,刘在石...暗中勾结,不求为百姓秉公办事,只为一己私欲,按秦律全族罚没,三代之内不得科考入仕,带头犯事者,打入奴隶院!”
“四海商会钱黎,宏泰商会董平术...为求私利,残害同胞,污蔑他人,罚没商会全部财产,三代之内不得科考入仕,带头生事者,罚牢狱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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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大批收了钱,散布谣言的利益熏心之徒,根据分开审讯,这些人基本上都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交代了个一干二净。
按照秦律,根据他们犯罪大小的不同,三五年牢狱,或者是打板子十下到三十下不等。
这次对于黑心棉的炒作污蔑,在巡捕房求盗们的协助下,没有一条漏网之鱼。
还有一些参与了这次污蔑事情的草原人,阴差阳错在抓捕前离开,才让他们逃脱了这次责罚。
只不过知道消息的他们也不敢在踏入秦侯国土地。
后来也因为断绝和他们这些小部族贸易的事情,这些生活水平猛然下降的其他部族居民,也因为不满,慢慢脱离加入了其他部族。
言而总之,这次应对大范围谣言的处理,秦侯国在这方面让居民们看到了秦法的威严和公正。
没有谁能在触犯秦律之后,还能逃脱罪责!
哪怕是官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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