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辰早已计划好了,“怀璧其罪”,秦小姐的珠钗放在身上,就是个烫手山芋,若当众卖出去了,那之后就与他无关了。
“何大哥,记得价高者得之”。
陆辰凑到何进耳边,低声提醒一句,明显要用当众竞拍的方式,将珠钗与画骨扇,卖个好价钱。
至于为何要让何进去卖?
原因却有两点;其一,铜钱太重,以陆辰猜想的价格,此二物一卖,起码也得数百斤铜钱,先前与唐文初所挣得的铜板,现在都还在知府衙门堆着呢。
不管是哪位富家公子买了,肯定是要有送钱的过程的。
送去陆家?那岂不是为他们母子两带去**烦,先不说别的,先前的郑秋峰,眼前的秦小姐知晓了他的身份,又岂会放过他?
送去知府衙门,再由衙门中转一下,就能避人耳目了。
其二;由何进售卖,还能规避收不到钱的风险?想赖知府衙门捕头的账?那你还不如自己走进班房。
“砰”的一声,随着阁楼上木窗重重关上,陆辰的人影已消失在人群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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