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燕搀着阿芷走了一段路,阿芷脚上起了血泡,越发疼痛。
两人便走到一颗大树下休息,陆文燕帮阿芷脱了绣鞋,查看伤势。
阿芷是渔家的孩子,自幼生长在江边,坐船多走路少,这一口气又走又跑的,跋涉近十里地,实在是生平第一回。
穷人儿女裹脚者不多,鞋袜一脱,倒也方便。
当下陆文燕反复查看,只见阿芷左脚前磨破了层皮,右脚跟处有一个指头大小的血泡。
陆文燕找来根刺,小心翼翼的帮阿芷把血泡挑了,用自己的手帕将血擦拭干净。
阿芷看着不忍,怎么能用三小姐手帕帮自己擦血?忙说:“不用了,我有。”
陆文燕一边专心致志整理,一边语气威严的喝令道:“别说话!”阿芷只好由着她。
等整理好脚伤,陆文燕又帮阿芷穿上鞋袜,这才笑道:“瞧你娇生惯养的,真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阿芷既感激又难过。心想这世上除了父母,还有这个大家小姐对自己这么好,实在是有福气。
小时候脚上有刺,娘就是这样帮自己挑刺,陆文燕一心一意的样子,和当年母亲的神态真像!恍惚间就觉得是娘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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