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清朝民国 > > 第366章 乱子 -上 (2 / 4)
        事后,林氏被陈某威胁说只要敢把事情报警,他哪怕是进去了也会大张旗鼓的宣扬是林氏勾引他的。

        要知道这种事情在华夏这个以德行名誉为立身之本的国度,一旦张扬出去,林氏和林氏的娘家、林氏的夫家都会颜面大失。

        最后为了家庭,为了夫家娘家,林氏只能对此事隐瞒。

        但陈某对林氏的容貌垂涎已久,哪会就此作罢,知道刘某经常不回家,多次在夜里找到林氏要求发生关系。最后林氏从被迫,日久生情之后变成了和奸。

        直到在四月2日,林氏的丈夫刘某因为送货的时间宽裕,打算先回家几天。

        雇佣的三个司机也是同镇的人,四人打算在杂货铺里吃点喝点然后回家休息,第二天再出发。

        突然提前回家的刘某撞见了两人正在床上办事,四人一起将陈某制服,随后刘某的亲戚兄弟都被叫来了。

        镇里的民警、武装部收到报警也到事发地点。

        刘某及司机将眼见的事情说了出来,林氏也哭哭啼啼的将事情从发生到现在的曲折交代,陈某也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地的县法院按照立国后颁布的刑法,对陈某一案**,然后刑拘,但考虑两人之后变成和奸,处罚较轻判了六年。

        在华夏古代,这种事情被抓道都是侵猪笼的,但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华夏的新刑法参考了西方国家。

        本来是强迫发生关系罪,最少拘押三十年,还没有办法减刑,但因为最后变成和奸,当地的法院按照和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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