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亦有定规。蕃胡内附者,定为九等。四等已上为上户,七等已上为次户,九等已上为下户.....」
「规矩是规矩,真执行的又有几分?到了最后,因为要人家提头卖命,还不是钱都不收,还要给赏赐?」
「更有那粟特胡商,官府根本不知道人家做得多大买卖,税钱白白流失。」
「还是得有规矩。有些事,你们不敢说。我是武夫,就直说了。圣人早年在河陇收蕃人贡赋,那也是随心所欲,没有规矩。到现在还是,得改!」
县城之外,官员、军将们议论纷纷,好不热闹。
边塞之地,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即便是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来此做官,时间长了,也会脸红脖子粗,大声说话,慢性子也给你整成急脾气。
唐代对内迁蕃人也是收税的。理论上上户纳钱十文、输羊二口;次户纳钱五文、输羊一口;下户三户共输羊一口。无羊之处,准用其他物事折抵。若有征行,则自备鞍马,过三十日已上者,免输当年之羊。
内附后所生子,即为当地百姓,不得为蕃户。
但这是纯理论,实际上则是「随事斟量」。朝廷撑死了能对城傍蕃户收税征兵。以部落形式存在的,就很难说了,那就是国中之国。
邵树德对蕃人收税,其实也是「随事斟量」。急需用钱时,从他们那里收几十万头牲畜应急。需要他们打仗时,就不收税了,打完仗甚至还有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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