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清史民国 > > 第三百五十四章 关于耻辱 (4 / 7)
        李弼再如何适应,可他毕竟是个贡举出身的官员;身为读书人,黥面刺字所带来的的强烈耻辱感,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

        明代的时候,《大明律》规定对谋逆者的家属刺字,而盗窃犯只是在小臂上刺字。满清入关后,又恢复了这一宋代刑罚。而且从雍正七年以后是左右脸都要刺字;左脸刺罪名,右脸刺流放地。而这也是很多被流放到东北的官员和文人除了当差外,其他时间往往闭门不出的原因。

        比如跟李弼一起流放黑龙江,也是“甘肃冒赈案”犯官之一的章汝南,自从到了齐齐哈尔后,一天到晚都不出门。户部侍郎保泰仰慕其学问人品,数次想请其到官学任教,章汝南就是不去;甚至连好心人的周济也不要。

        这次要不是因为抵抗罗刹,伤兵太多需要救治,李弼也是不肯出门的。

        “请坐吧。”米士朗看对方手足无措的样子,示意他坐下说话,李弼拱手道了句“不敢”,米士朗也就没再勉强。

        他微笑着说道:“李先生不用紧张。先生既然在官学教书,是不是也懂满文?”

        李弼道:“这个自然懂一些,不过只是略懂,并不精通。”

        “那太好了,我们正缺少先生这样的人。我想请李先生写两份告示,用满汉文字书写,并帮着通报全城居民。”

        “这个应该没问题,请将军吩咐便是。”

        米士朗点点头,起身走到门口对外面喊了一句“郭大路来了没有?”

        话音刚落,李弼只听门外有人应了一声“到!”,随即走进来一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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