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清史民国 > > 第四百七十二章 坐以谋反疑有无 (5 / 6)
        马慧裕见焦循额头不住冒汗,便知道自己的话已经奏效,继续道:“本府自到任以来,便听闻你奉母至孝。即是如此,就不为你母亲和妻子想想吗?你有功名,她们可没有诰命。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即便是狞顽之徒也是熬不过的。”

        所谓的“三木”,其实就是拶刑,也叫夹棍。有夹手指的,也有夹脚踝的,对女犯都是夹手指。

        别看小小的五根圆木,威力却远超棍棒,正所谓“十指连心”,拶指所制造出的疼痛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只要使用起来,管保叫受刑者魂飞魄散。

        纪晓岚在其笔记《滦阳消夏录》中曾有记载,有个被婆婆诬陷的媳妇,由于受不了拶指的折磨,当堂自杀。

        正因为这种刑罚过于狠毒,所以在《大清律例》中明确规定,重大案件的主犯或从犯,再三详究,仍不吐实情者,或前后证词不一者,才准许使用夹棍;平常案犯,概不准使用夹棍。另外,夹棍不准反复使用,只准许在同一犯人身上使用一次。

        此言一出,焦循顿时大汗淋漓,浑身颤抖。而马知府则端起茶盏,慢悠悠的喝了起来。

        所谓物伤其类,实际上马慧裕的心里也是挺惋惜的。出了这样的事,在京中做官的阮元一定会被牵累。虽说未必会卷入谋反案,可以后的仕途怕是难了。

        一刻钟后,浑身被汗浸透的焦循自知是躲不过这一劫了。虽说之前已打算携家投靠北海镇,可他毕竟不是顽强的“革命斗士”。再者焦循这些年一直埋头做学问,对人心事故并没有多少经验。

        “好吧!我招。只求大人不要再对老母和弱妻逼供,她们什么都不知道。”

        马慧裕面有得色,抬手举着那册子问道:“此书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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