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宁古塔治安警署派人乔装前往齐集乡,负责调查此案的正是警长巴满贡。这位自从五年前投靠北海镇后,头两年一直在民政里打转,前年才从民政调出来,经过培训后进入治安警系统。
巴满贡抵达齐集后,很快便取得了受害者母亲、兄长,以及乡长等人的口供,从而了解到大致的案发经过。
年旺报案时所称的受害者西沐提其,真实的名字则叫乌纳;其寡母也不叫昂达丽,而是叫嘉菡。
1790年8月12日,李达一行人来到齐集乡收购鹿茸,午饭后无事便去了河边闲逛,恰逢乌纳在河边捡柴火。李达见乌纳年轻颇有姿色,于是心生歹念。先许以丝绸布匹诱骗,见乌纳不肯,便将其强掳到河岸旁的柳树下,撕碎衣衫,欲行不轨。乌纳尖声惊叫,不断挣扎,这才寻机逃回家中。在逃跑途中曾被李达踢打臀部而摔倒。
次日,乌纳因羞愤难耐,在距离家半里地外的一棵柳树上自缢身亡。其母嘉菡将女儿尸身收殓后,与儿子格图勒一同前去向带队负责人周泰状告李达。李达则辩称自己与乌纳实为私通,并非强暴。经周泰与齐集乡乡长津朱克等人商议后决定,遵循赫哲地方习惯法,李达赔偿给寡妇嘉菡熊皮一张、铁锅三口、渔网五张、铝罐二个、钢斧三把、钢锯一个,嘉菡则需依例回给李达貂皮五张。如此双方私下了结了这桩命案。当时事后并无亲属前去三姓索赔闹事,更没有持械动手、聚众威胁北海商社一行人之举。
曹鹏听了巴满贡的报告,鼻子都差点气歪了!
来宁古塔的这一年多里,他把大部分工作精力都扑在了清查人口、丈量土地、解放奴婢、处理民间纠纷上,刑事案件都是由治安警署来处理。不过因为处于军管时期,刑事案件最多就是边民商业纠纷、打架斗殴,北海镇自己人欺压边民还是头一回。
“看来得开棺验尸啊,死者不是有伤么?”
面对曹鹏的提问,巴满贡面露难色道:“这话我也说了,不过家属不同意。赫哲人没有这个规矩,不好办。”
曹鹏看完巴满贡的调查记录,再一对比之前治安警报上来的年旺的询问记录,顿时哭笑不得。他心中已经断定,年旺就是个投机分子,这小子之前说的驴唇不对马嘴,居心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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