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穿着厚实的冬服,坐在毛绒沙发,脚底的雪地大皮靴发出令人烦躁的咯吱声,这位杀人不眨眼的男人,似乎纠结起微不足道的迷茫未来,思索起身为人类的情感。
他现在的状态,像极了一个撰写前半生回忆录的老者,偏偏他是干翻纽约城市的超级领袖。
“我对于人类本身想了很多。”
“在12个月以前,我在纽约释放出转基因的黑光病毒。”
“融合了病毒后,我杀死了许多人,也拯救了许多人,使他们免于战略核爆。”
“我对自己亚历克斯·墨瑟的名字感到困扰,因为我杀死了成千上万的人,吞噬了他们的记忆,我面对了一个很刁钻的问题,我应该还是人类,那我是否该融入人类社会,吸收了他们的记忆,我还是原身体主人亚历克斯吗?”
“之前,我离开纽约城,环游世界,想找寻一个光明纯洁的心灵,在西非,我用锤状拳头,扣杀了当地暴行的军阀,在美国西海岸,我使用利爪消灭掉一个边陲小镇的走私集团,赶走了执法机关,解放了被奴役的众人。”
“我鼓舞他们向往新生活,走上大街,庆祝走私集团的覆灭,可是每个人都在庆幸个人的自由,没有人想关心他人。”
“我看到了一个养育很多子孙的孤寡老人,他本该像世俗所说,享受晚年幸福,但他的尸体在公寓里烂了六个星期,无人问津。人与人之间的羁绊,到底还是否存在,这样的人类群体,我竟然生出想加入他们的欲望?”
“我对自己能否融入人类社会感到迷茫,我应该为谁而活,掌控的这股强大的力量应该为谁而战,强壮的身躯下是迷途的羔羊,也许在这寒冷的北方,它会告诉我答案,等到真相解开的时候,将由我来决定人类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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