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钟左右就到了。
此时正值晌午,正是饭时。
烈日当头,无人外出劳作,家家户户升起炊烟。
村外,农田大片,金灿带青的麦子随风弯倒。
田间小路上,走出一位少年。
他手中提了只野兔,肉质很细嫩,个头也大,灰色毛皮油亮。
以华霆的了解,这等野味在村中比较难得,不算贵重,但足以作为见面礼。
他打算询问些信息,了解最近的大城在何方,然后了解如今世道,再以此寻找家人。
一步步走近,华霆已经闻到饭香,勾起许多回忆。
他曾游历世间,吃百家饭,发自内心喜欢父皇创造的盛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