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在邀请华灵出任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后,就进行了一次公司法人的变更。
李周既不是法人,又没有在公司担任任何的职务,作为公司的大股东,在日常的经营中,有必要站出来给某个公司出一份提前垫付货款说明吗?
真是怕公司拿了钱不发货,为了保险起见,必须要公司大股东的签字背书吗?
理是这个理!
可问题是,李周本来就不打算给高大壮供货。
所以,他既没有给公司的账户里转钱,也没有给华灵授权,让她跟其他生产厂家签什么采购合同。
夺笋啊!
李周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于是跟华灵说道:“华灵,目前按照我的经济实力来说,一但出现回款不及时,高大壮的工作室和供货厂家都会找我们麻烦,为了省心,你安排人跟高大壮的工作室商议一下那份独家供货合同的转让事宜吧!”
这就对了。
从张家姐弟身上赚到了1350万的李周,是钱少了一点。
此刻,要是能借助这份独家供货合同,把看得见的钱拿到手,就算我弥陀佛菩萨保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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