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郁非道:“完全看不出。”
“那是因为我十岁时遇到了恩公,她治愈了我的腿疾。”林曌看似望着前方的道路,实则思绪飞到了二十年前。
寒冷的黄昏,两天没吃饭的林三瘸着腿替雁子打掩护,偷包子铺的馒头。雁子笨手笨脚地被人发现,为掩护丫头,林三上前推了一把包子铺的胖子。胖子抓住林三就是一顿毒打,号称要把他另一条腿也打断。
这时,一个身着玄袍,相貌古雅的美丽女子抓住了胖子的拳头,用一百文买下了所有的馒头。另外,告诉胖子如果想要拿钱,就打自己十个耳光。胖子看了看那串铜钱,再看看馒头,毫不犹豫地打了自己十个耳光。
“几个耳光哪里值一百文啊?姐姐你太便宜他了啊。”霍雁吃着馒头嘟嘟喃喃道。
“你不懂。一百文买的不是耳光,是他的自尊。”女人轻声道,“他可以选择不卖的。”
“他为何不卖?他要做多少天生意,才能赚到一百钱。面孔肿半天算什么?”林三瘸着腿,慢慢悠悠地从街道对面晃了回来,手里还提着半瓶子酒。
“这是?”女人好奇地看着酒瓶。
“姐姐救了我,当然不能白救。我去对面酒铺打了半瓶酒。”林三见对方微微皱眉,赶紧道,“不是偷的,是我承诺给他干十天杂役,他才肯给我的。”
“你真的会给他做杂役?”女人微笑道。
“嗯!”林三用力点头,“我不会给姐姐喝偷来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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