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铮满脸诧异道:“你这是怎么啦?难道你真想去打仗?!昨天晚饭时我听一伙客人说眼下大溪口外聚集着最少三四万人,那是三四万人啊,得多少人才能挡住他们?去大溪口不是找死是什么?我知道,你一直都想走,可也不能去送死啊!”
端木风不耐烦道:“你懂什么,当奴才还不如死了!”
叶铮气呼呼地回道:“那你就去啊?只要人家看得上你,你干啥啥不行,连一包大米都扛不动的小白脸,当奴才都不合格!现在又是个瘸子,人家要你干什么?站在田里连鸟都吓唬不住还想去学人家打仗!”
说完他气呼呼地躺回自己的床上,把脸冲着墙,不再说话。
叶铮的话犹如惊雷一般劈进端木风的脑子,在那里闪出耀眼的光辉!那一闪即过的电光似乎把他灵魂的每个角落都照亮了,以往隐藏起来没被发现的好或坏全都纤毫毕现地展露无遗,惊得他寒颤不止。原来自己竟是如此不堪!
叶铮说得太对了,自己的确连个奴仆都不合格!正如老板娘骂的那样,就是个不中用的废物!想想看吧,不听父亲的训诫,他成了盗尸的罪犯,最后落得个残缺之体,连自杀殉节的勇气都没有;离开褚恩农的庇护,没走上两百里就又被俩雍洛小子当成牲口卖到了这客栈里;没有叶铮的提醒,他连一桌食客都守不住;没有阿嫣帮忙,他连一摞盘子都抱不稳……
“阿嫣……”端木风小声念叨了一句,猛然想起她塞进自己衣服里的那个红色的小东西。摸出来来一瞧,原来是一枚红晶戒指。红石晶是仅次于蓝石晶的至坚之物,用它制作器物的难度之高令人难以置信,价格自然也昂贵到让人望而却步!阿嫣为何会有如此贵重之物?难道正如她教自己说的那样,是捡来的?他觉得根本没有这个可能,能佩戴得起这样贵重首饰的人根本不可能来望月客栈这种小地方。
“阿嫣!”他又念叨了一句,更加坚信她的身世绝对不同凡响!
“你说什么?”叶铮重新坐起身问。
幸好红晶戒指已被端木风攥在手心里的,叶铮没有看见,否则又得好一番纠缠,毕竟没人不认识红晶,它是比金银还贵重百千倍的宝贝,凡人是最擅长记认这种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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