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一位王警员打量了我,问:“你是吉阳市人,和家人附近自驾游走散?”
“是的。”我回答。
“好,把这张表填上。”说着,他翻箱倒柜,找了一张登记表递给我,指指桌上的笔。
我接过,便写了起来。
“姓名,李傲娇。性别,男。婚姻状况,未婚。家庭住址,吉阳市……”我默念着填完表,走过去。
刚要递出,门忽然开了,进来两个警察,王警员给他们打招呼。两人一人拿了堆文件逐一放置桌上,另一人坐向木椅摘了警帽给自己扇起来:“唉,现在的娃儿真的不像话,小王,你看哈内个文件。”说着递给王警员一份资料。
王警员把我晾在一边,接过资料边看边叹,语气略惊讶:“哟,这么小就通缉,还杀人。啊?最近社会怎么这么乱,村高官刚刚失踪,又冒出个杀人犯。”
我晃眼瞟去……我勒个大木瓜,竟然是我!!!那份资料上分分明明的写道:“李傲娇,男,约20岁,于11月16日凌晨3点涉嫌谋杀滇南市孟陈康一家……受害者,孟陈康,家住滇南市XX区XXX街道XXX号……”下面放了几张监控拍到的照片,虽然有点模糊,但能从轮廓看出几分我的扮相。我噎了噎口水,偷偷溜了。
出警局,我以小学五年级的语文背诵水平牢牢记住资料上的那几个字:孟陈康。手上的表格则被我揉成一团扔的老远。
“孟陈康,孟陈康?”我口中念叨,心里明白,莫非是那个鬼引道“还”字门门主陈康?他死了吗?这又是从哪里拍到我的监控呢?滇南市XX区XXX街道XXX号,这个地方我也没去过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