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周太福一个激灵。
先是一株小小的芽,然后一点点从血肉中抽离养分,最后成株足有20公分高。
血红血红的。
隔着很远就能望见。
“那是人的血肉在里面哩,”老兵收敛起笑容,盘起穿着草鞋的泥腿,盯着远方。
眼神中藏着周太福看不懂的东西。
“娃子,”老兵看也不看他,常年抽旱烟烟枪的嗓子粗糙的如同砂砾,“听我一句劝,走吧,趁着还能走,离开这里,随便去哪里都好,永远也别回来。”
“可......我的佣金才拿了一半,”周太福如是说,仿佛是不忍心打断老兵的思绪,他半哄骗半安慰说:“我干完这一票就收手,回家结婚,过安稳日子去。”
老兵也仿佛看出了他的搪塞,叹了一口气后,也就不再说话了。
粗糙的自制烟卷哔哩啪啦的在指间燃着,烧出的火焰艳的似血,抽上一口,整个鼻腔里都是鲜血的甜腥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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