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川抓着脑袋很是不明白,那些狼为什么会尊敬这个老女人,难道是因为她身上涂抹了猪油,让狼吃起来可以更加美味,且顺畅?
“带她回去,洗澡穿衣服。”
云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这个愚蠢的建议。
“族长,你让狼巫试试,说不定她真的能说服狼群离开,即便是失败了,也没关系。”
看的出来,阿布也很害怕,他不想放过任何让狼群退走的期望。
说起来,狼这种生物几乎没有太大的缺点,它们比大部分的动物都要聪明,也比大部分的野兽要合群。
它们甚至学会了在狩猎的时候分工合作,最后共享劳动果实。
它们可以长期的奔跑,耐力极强,它们的嗅觉极度的发达,十公里以外的血腥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它们能翻山越岭,可以不眠不休的追踪猎物,可以涉水,游泳,总之,就生存而言,狼占据的位置要高于绝大多数动物。
所以,阿布期望这些狼自动离开,假如用那个狼巫的死来换取狼群离开,他觉得非常划算。
狼群已经翻越了外城城墙,如今正在外城里肆虐,不过,它们的主要目的依旧是寻找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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