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还是处理一下吧,实在吃不惯啊。
他想起一个笑话,就是去吃西餐厅,那些人点什么五六七分熟都是外行,真正懂行的人直接牵走牛晒会太阳,然后追着牛啃,老板看了直呼内行。
可能是自己不够上流,生肉入口实在吃不惯,尤其还夹带着温热的血丝,腥味实在太冲。
他唤来岩鼠们,哦~我亲爱的鼠朋友们,让我们在这皎洁的月光下共进晚餐吧。
在岩鼠的帮助下,林鸦抽出瑕麟剑,然后小心翼翼地叼着剑柄,斩下野猪的两只后腿。他也不吝啬,这两条腿全赐给它们。
话说这波浪形的剑刃着实锋利,堪称肉眼可见的吹毛立断。
岩鼠们在征得林鸦首肯后,蜂拥而上,它们可不在乎什么生肉不生肉,满嘴血渍的样子倒是有点瘆人。
接下来就要思考自己该怎么处理这野猪肉了。
在林鸦的印象里,野猪肉烹饪之后会很好吃,而且也贵得要死。不过他并不擅长厨艺,而且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任何烹饪都需要生火,自己靠俩双爪子咋钻木取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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