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轻小说 > 原生幻想 > 混在日综的大律师 > 第二百零一章 假使良知尚存 (2 / 6)
        “为什么?就因为近百年以前所通过的一条陈旧且野蛮的法律?

        所谓的共识,除了刚才我所说的那9例案子,我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数据支撑所谓的‘国民共识’。

        所以,这9例案子的判决结果就可以代表大多数国民的意见了吗?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法院竟然要靠所谓的‘国民共识’来给一个人定罪?

        刑法第200条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尊重长辈的意图,可是它起到效果了吗?

        的确,他的确尊重长辈。

        有了它,等于给了那些想要借助长辈身份行犯罪之实的人一把保护伞。无论他们干出多么失格的事情,只要他一天还是‘长辈’,晚辈就必须忍耐。

        就算是让14岁的女儿脱光衣服爬到他被窝里,她也必须得这么干。

        为什么?因为他是‘长辈’。

        他是‘长辈’,所以他可以为所欲为。

        他可以用拳头让她们听话,用极尽手段的凌辱让她们屈服,她们却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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