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放吧,观摩一阵子再说,真要去找甲州宝藏,还可能遇上大天狗,一桥庆喜净吓唬人,要是盯着宝藏的不止一个妖怪组织,就更麻烦了。”
“还是想别的办法。”
“干脆....写书?”
秦明想到了个办法,出书。
为什么人人都喜欢写什么《萝卜百珍》、《豆腐百珍》?
老嫖客去了吉原,为什么还要写《吉原细见》?
除了兴趣使然,再就是赚钱。
如果这能到《吉原细见》这种家家户户购有一册的程度,资助诺尔贝研究出炸药,绰绰有余。
而且出书除了挣钱,还有影响力。
这也是秦明所看重的,他帮着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不就是为了借着“洋人”的影响力,淡化人们对妖怪的认知吗?
“一开始先不用出一整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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