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人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把胸脯拍得“砰砰”响:
“我是王志鹏啊,弟弟我小时候还跟在你后边跑的,你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
程灏上下瞧了瞧,这个“弟弟”看起来三十出头,目下发黑,眼泡浮肿,脚步轻浮,一看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的样子。
他可不记得自己有个这么老的“弟弟”。
不过这场宴会,程灏是主,对方是客,他觉得自己还是要有耐心一点:
“抱歉,我不记得了。”
正常人听这话,就是代表疏远的意思。
可程灏面前站着的这人,显然没有这个自觉,还在和他套近乎:
“不记得?不记得也没关系,你就当我是个热心群众,替你打抱不平就行了!”
“哦,是吗?”程灏不着痕迹地拉开两人的距离,掸了掸肩膀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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