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是猎雁!”天乐笑,调侃道,“这一路上跟来,不饿么?”
“……”无情满头黑线,正想着自己射箭的话,能不能有幸射下一只来,被天乐这么一说,他想他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了。伸手,指了指天乐手里黑呼呼的家伙,问道,“它能行?”
砰——
天乐举枪,便有一只大雁应声而落。天乐人影迅速移动,不过三四秒的时间,她的手上便拎着一只死雁。雁的腹部处,还有鲜红的热血,正一滴一滴地顺着伤口往下滴着。
“……”无情无言,两只眼睛却在斗笠下死死地盯着枪,透出浓厚的兴趣。天乐虽看不到他的眼睛,却能感受到他对手枪的那份炙热。
“喜欢?”天乐将枪支往无情的方向一抛,无情立即巴巴地将枪接过来。哪里还记得他跟了他们四个小时,是为了取他们的项上人头。
天乐与洛中庭牵手,飞下屋檐,再度入了厢房,小二已经上好了菜肴,候在一旁,听候差遣。
“再加一副碗筷!”天乐命令道。
小二立即应声飞奔而去。对于尊贵厢房的客人,他们素来都十分殷勤。
小二才飞奔下楼去,无情便紧皱着眉头手握手枪一边翻看着一边走了进来。
“怎么用?”无情坐到桌前,生硬的声音响起。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天乐挑了挑眉,顺手抬起茶杯,悠然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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