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会儿神,赶紧拿发卷把发尾的头发卷上,一边改动眉形,换了口红色号。在公司我一般拿尼龙的TUMI包,平常则用帆布袋。今天这打扮帆布袋子也不合适,但要照顾潘德小姐身份,我肯定不能用比她贵的包,于是仔细挑拣才找到个logo极小的手拎包。
见到她手上的菱格纹链条包的时候,我松了口气。还好我只拿了个罗意威。
“姚,你看起来……”潘德小姐嘴唇微动,好半天,才说,“你看起来好极了。”
“谢谢!”我回应说,“我几乎是勉强才能和你说话,像今天这样的时候,你美得让人陷入沉默。”
潘德小姐眨了眨眼,问:“你出门前喝了蜂蜜吗?”
“没有。但我喝了吐真剂。”我说。
她的笑容让我为自己撒的这个小谎感到不胜荣幸。
潘德小姐绝对是最适合穿黑色天鹅绒的女人。恰到好处的黯淡的光宛如完美的包裹,在布料的簇拥下,一切与美无缘的装饰都在裁剪中为人摈弃,只有她成为美的承载,成为美本身。
天鹅绒太挑面料商了,低成本的天鹅绒那种迫不及待的反光和稀疏的质地,都在无声中揭露它属于廉价舞台的本质;天鹅绒又太挑人了。古往今来,那些绅士只敢在切斯特大衣的后领镶拼一小块暗绿色天鹅绒,而天鹅绒礼服则只会出现在男装偶像身上。走红毯的女星也不敢贸然选择黑色天鹅绒,闪光灯此起彼伏,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
她怎么会这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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