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进出出这么多次,他们自然比谁都了解其中的关键,前去自首,至少能赢的从轻处理,总好过被抓回去吧?
更何况,他们亲自送金丽去警局,到时候便由着他们随便说,凭着他们进进出出的丰富经验以及三寸不烂之舌,这个锅,还是能成功甩给金丽的!
越想,越觉得这笔买卖赚大发了!
有了钱,腰粗了,意气风发地走向金丽。
金丽见状,慌了。
证据确凿,有黄毛反水举报,有录音为证,她买凶伤人的罪名的的确确坐实了。
她一旦进去警局,肯定会被判刑!
三年?
五年?
还是七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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