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王朝税部的机构改革,这一次的重点主要是调整税部下属的部分司、处的结构和管辖的业务范畴。
以便更加方便,高效的管理税务,并理清部分业务职权重叠,或没人管的问题。
这主要是周王朝的税部成立的时间早,而且一直都处于快速业务扩充当中,同时随着周王朝的税务体系逐步完善,税种的增加等出现了诸多新的问题。
而部分新的问题就存在着管理范围交叉或者干脆没有具体部门负责的尴尬情况。
比如说关税这一项。
周王朝里的关税是有好几种的,一种是设立在控制区内部部分交通要道设立的税关,还有一种是设立在周王朝和明王朝控制区附近的税关,第三种则是入城关税。
然而这种税关管理上就存在着交叉了。
比如一部分税关是由税部下属的关税司直接管辖的,然而还有一部分税卡是有地方税务局管辖的。
管理起来非常的困难,并且在部分地区里存在着重复征税,导致商品流通成本过高的情况。
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虽然这种关税在早期里对周王朝的税收体系贡献了一部分税收,但是随着周王朝控制区的扩大农业税的增加,同时完善了公司法,工商法等一系列商律后,周王朝对工商税的征收,也逐步转换到了在商品的源头,也就是直接对生产商品的企业收税。
随着对企业直接征收的税收数额加大,并这一部分企业税收占据了工商税收入的绝对大头之后,关卡税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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