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定都应天府(今南京),今江苏范围内先后称为直隶、南直隶,大致辖有今江苏、安徽两省和上海市。
南京应天府治江宁、上元(今南京主城)。辖:江宁(县治在今南京主城东南部)、上元(县治在今南京主城西北部)、句容(县治在今江苏省句容市)、
溧水(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江浦(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溧阳(县治在今江苏省溧阳市)共8县。
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迁都北京,改京师为南京,为陪都,改直隶为南直隶。
清初灭南明,以南直隶原辖区域改设江南省。
乾隆二十九年,《清会典》从法律层面确定了顺治末、康熙初江南、湖广、陕西等三省分省的结果,后来乾隆《清一统志》将江苏与安徽两省分开,目录中已经全部为“以上某某省”。
江苏省辖江宁府(今南京市)、镇江府、常州府、苏州府、松江府(今上海市)、扬州府、淮安府、徐州府以及通州、海州、太仓直隶州;
两江总督署驻江宁,江苏巡抚衙门驻苏州,这是江苏建省之始,“江苏”之名取江宁、苏州两府首字而得名,简称“苏”。
等到清末时,江苏省辖有8府3直隶州1直隶厅。
辛亥革命一声炮响,枪杆子里出政权,各省先后宣布独立,旋即又归于民国,各省都督成为各省的主政者。此时各省行政军事长官多称都督。
民国成立后不久,各省另设民政长,则都督专管军事。等二次革命后,都督为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务。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死后,则改称督军。
民国江苏第一任都督乃是程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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