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清朝民国 > > 第115章 佑尼干律所 (1 / 4)
        民国八年,正月十七,上海,公共租界

        费丽思的老爹斯特林-费森登(StirlingFessenden),1875年出生在美国缅因州,今年四十四岁,乃是马萨诸塞州豪门费森登家族的直系子弟。

        在叶林前世,1904年成立的美国费森登中学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贵族男校中学,培养了无数美国政界商界的精英。

        费森登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1903年来华,是美国律师协会执业律师,1906年成立律所,之后凭借出色的头脑勤勉的表现,很快成为佑尼干律所的年轻合伙人。

        而佑尼干律师事务所,在当时属于上海滩的顶尖外籍律所,创始人佑尼干,当时是卸任的前任美国驻沪总领事兼领事法庭法官。

        佑尼干当总领事和法官之前,首先是第一批来中国的美国律师,佑尼干天赋极高,十八岁就从弗吉尼亚法学院毕业,1894年到1897年担任美国驻沪总领事,

        佑尼干律所最著名的辩护案例,则是晚清淫伶李春来案,佑尼干和助手费森登算是满清时期第一二位在法庭上替中国当事人辩护并获得局部胜利的外籍律师!

        这就是轰动租界一时的李春来案。

        名武生李春来的被控情由与前数起案件类似,特殊之处在于,此案的原告并非受害人或其亲族,而是粤人在沪的同乡组织广肇公所。

        其次,此案虽系“华人控告华人”的犯奸案,但审理过程中却引发了数次中外交涉,一度还有卷宗移送外务部,将由北京方面审理的传言。

        《申报》《新闻报》《时报》《中外日报》等几大日报对该案进行了密集的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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