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找到领事馆,大把地塞钱给上次那名送她去机场的雇员,让他带着去找小丽。
那个小伙子本来就是雇员,谁雇不是雇呢?
于是就请了大假,当上了两个人的全程翻译和陪同。
他们先去了汽车旅馆。
旅馆老板说小丽早走了,算算日子,正好是她妈带着手铐,被执法者逮走的那天晚上。
他们又去了执法局和法院,得知大力的案子已经审完了。
最后他被判了六个月的刑期,
这已经是这个案子,在没有新证据前,最好的结果了。
现在,大力已经开始服刑,没有上诉。
可是小丽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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