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小到,除了原告方和被告方的人以外,没有一个旁听者。
所以,旁听席被自动分成了左右两部分,中间的几列座位,都没有人坐。
如果按照原告方最初的设想,或者说幻想,本案完全能成为一场震天动地的世纪诉讼。
可惜往往事与愿违。
案情并不复杂,被告方RCE集团,旗下拥有全球最大的机器人生产企业。
地球上的每一台机器人,都与RCE有着或近或远的关系。
即便不是RCE品牌的,也至少都运行着他们的操作系统,核心部件全部出自于RCE的工厂。
事实上,在这个领域里的其他公司,早已沦为RCE的组装厂。
无论是民用机器人、商用机器人,还是军用机器人。
而与RCE集团相比,原告方简直就是一只小蚂蚁。
噢,不!
也许说是细菌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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