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心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地藏经》
……
李光伟决定杀了那个29岁、留一头短发的女人。
因为她把事情做得太绝,根本不给自己活路。
李光伟试过,拿起剪刀一刀扎死对方,可是失败了。
况且,这样的冲动犯罪,很容易就会被执法者破获,李光伟不想一命抵一命。
他今年37岁,学历高,年富力强,还有妻儿。
给一个这样的魔鬼女人抵命,实在划不来!
他希望,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那就是:成功杀掉那个女人,自己不被抓到。
或者说,即便被抓到,也没证据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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