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六年开始准备嫁妆,唐李世民对众臣说“长乐公主,皇后所生,朕及皇后并所钟爱。今将出降,礼数欲有所加”。
大臣纷纷表示“陛下所爱,欲少加之”,于是进言请求双倍于永嘉长公主,李世民欣然同意。然而魏徵对此表示反对。
因为永嘉公主乃是长乐公主的姑姑。此举逾越了礼制。李世民回宫把此事告诉了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得知此事后感叹魏徵能“引礼义抑人主之情”,并对他大加赞赏。
特地派人前去赏赐给魏徵绢四百匹、钱四百缗,并传口讯说:“听闻你正直,现在见识到了,希望你一直保持,不要改变”。
在李世民并未有所表示的时候,长孙皇后直接对魏徵加以赏赐,并暗示自己会给予支持,可谓给魏徵注入了强心剂。
也正是因为有长孙皇后这样的靠山,魏徵的正义直谏才会这般顺利。不久魏徵晋升爵位为郡公。
贞观七年(633年),魏徵代王珪任侍中,尚书省长期积压没有判决的诉讼案,李世民命魏徵秉公处理。
魏徵不大熟悉法律,但能抓住根本原则,依实际情况处理,大家都心悦诚服。
贞观八年(634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触怒了李世民,李世民认为这是毁谤。
魏徵进言说:“从前贾谊在汉文帝时上书,曾说到‘可以为帝王痛哭的事有一件,可以为帝王长叹息的事有六件’。”
“从古以来上书奏事,往往言辞很激切,如果不激切,就不能打动人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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