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笑的轻功足以把我再次偷出慕容山庄,所以我如愿以偿离开了那个要吸我血的地方。
常笑说,千万不要把舒沐雪当傻瓜,他输就输在认为你真是个傻子,不然我再好的轻功也没办法把你带出去。
我说大概是吧,重要的是我逃出来了。
常笑在把我偷出来后便转眼不见,说是要躲一阵子,不然早晚会被舒沐雪抓到,瞧他一脸怕怕的样子,我心想,舒沐雪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呵呵,不管,反正我逃出来了。
二个月后,某小镇某小店。
电视里的女扮男妆都是假的,古人又不是傻瓜,怎么会认不出唇红齿白没喉结的是个女儿家,就算认不出来,女扮男妆毕竟有别于男人,如此不伦不类,走在大街上不仅不能隐藏自己反而更让人注意。
所以,女扮男妆就算了吧。
我把自己死命往丑里、土里妆扮,所以很幸运,没有认出我,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人果真是以貌取人的。
我把头上的发簪都卖了,幸亏上面没有慕容山庄的标记,那东西居然价值不菲,我每经一个地方只卖一两支,到全部卖光,银子换了不少,为了不让慕容家的人随着我卖发簪的线路找来,我又展转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包了一家小店卖馄饨,我也只会包馄饨。
小店生意一般,但至少能过活,我坐在柜台旁练毛笔字,这个时代我近乎文盲,不会写毛笔字,也不太懂那些繁体字,现在中饭已过,店中无人,便开始练字,总不能每次把账本记得像鬼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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