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了宋代,这种制度逐渐瓦解。
在《宋刑统》卷二中,规定禁止以暴力手段、欺诈方法卖良人及他人奴婢为奴婢。
而除此外,并不在禁限。
所以北宋的人口买卖,就被分为合法和非法两种。
所以尽管法律禁止,但是依旧有零星人口买卖。
按照正常的途径,被迫进入人口市场等待售卖的人口,一般多为战场上的俘虏,被抄家的官员家属,以及破产的平民阶层。
也有一些实在活不下去的家庭,不得不卖儿卖女,求得一线生机。
也有通过诱骗手段被忽悠至宋朝境内的番邦女子。
如果按照韩业所讲,那么老鸨子的行为无疑非常恶劣。
而宋朝律法一向对人口拐卖惩治甚严。
一旦证据确凿,轻则入狱,重则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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