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两宋元明 > > 第71章 让他们放马过来好了!(第二更) (1 / 6)
        什么是密奏制度?

        说简单一点就是秘密奏疏。

        奏疏一般是臣下向皇帝汇报事情所写,在明朝,奏疏先到通政司,由通政使呈递上去。

        以前的朝代许多奏疏是宰相浏览,在一些大小事上,宰相甚至能签字盖章生效。

        大明开国之初,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就把宰相制度废除了,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六部下面的各个奏疏的大小事情裁决权就全部集中到皇帝那里了。

        可后来明宣宗发现,我一个人处理不过来全国官员的奏疏啊。

        于是奏疏就先到内阁,由内阁先看,然后在奏疏上贴上自己的建议,这就是明朝的票拟。

        内阁不具备决策权,因为签字盖章都在司礼监的执笔太监和掌印太监那里。

        所以,大明朝的奏疏,一般是官员写了送到北京,先到通政司,通政使再送到内阁,内阁看了并提了建议后,再交给皇帝,皇帝没有太多精力,会很尊重内阁的建议,大致会根据的内阁的来。

        皇帝点头了,司礼监就会签字盖章。

        流程是这么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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