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的李元起私通建奴,已经铁证如山。
不信?
现在南京刑部尚书冯英为了自保,已经把李元起案的定了一个罪名了。
接下来李元起就是押送到北京去审问,按照他这种级别,就是三法司会审。
既然刑部都定了罪名,而且铁证如山,一个小小的报纸在那里嚼舌头,当然要查!
结果这一查,好家伙,《金陵日报》背后的资助人就是李元起。
那还能怎么处理?
永久性关闭,凡是有关的人,全部抓起来一一盘问。
这是《金陵日报》案,这个案子看起来其实是个小案子,是李元起案的延伸。
但如果你真以为它的小案子,就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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