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报,如果出了问题,镇长和镇巡抚全部撤职问罪。
如果镇长上报后,知县决定不上报,自己搞定,也可以,只要自己能搞定。
但如果搞不定,还不上报,撤职问罪。
这是一套标准的权责机制。
将民间金融诈骗的权责,放到各个地方一把手身上。
只有如此,他们才有动力推进防御工作。
很显然,朝廷是将金融诈骗定义为刑事犯罪。
崇祯觉得这种权责机制是合理的,应该如此。
但是,对金融诈骗的定义还不够深刻。
他说道:“这种诈骗,和造反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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