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慈的格通乌主人,还请您用您宽广的胸花和仁爱,今后能照顾一下小人的家人。”
看着身边的心腹亲卫突然下马跪在地上,格通乌满目通红——不是气的,而是感动和骄傲!
因为格通乌明白对方的意思:想要这么逃跑,敌人绝对会趁势追杀下来,如此一来,一方急于逃命,士气全无,只知逃命而不想着反抗;一方拼命追杀,气势如虹,一路上不知道要留下多少匈奴人的尸体。
因而,必须要有人留下来殿后,用自己的生命阻击敌人的追杀,为大多数人争取时间和生还的可能。
而留下来的这些人,百分之九十九死定了,这可是勇士啊!是所有人最为尊重的存在,尤其是这种主动留下来的,那就更是死士,如何能不让作为他们主人的格通乌感动和骄傲。
反过来说,此时,这些留下来的勇士提出的要求只要不太过分,都会被人严格执行,因为如果格通乌此时不答应,那么,别说那些匈奴人,就是他身边的这些亲卫,也定会第一时间将他抛弃:连勇士的最后合理要求都不答应,这种无情无义的冷酷之人,又怎么可能得到勇士的尊重和服从?
就算是别的贵族知道这事后,也会第一时间来将格通乌杀掉,因为格通乌违背了一个贵族对勇士的尊重,违背了大草原上最不能违背的规矩,俗称——犯了众怒。
甚至,别人知道这些死士,也会对他的家人格外照顾。这跟身份地位无关,而是对勇士的应有的尊重。
“大地可以作证,某格通乌在此立誓,从今往后,你们的母亲就是某的母亲,你们的妻子就是某的姐妹,你们的孩子就是某的孩子,只要某有一口羊肉,他们就不会饿肚子。如违此誓,叫某格通乌……”
“多谢主人的关照,小人去了。”几个亲卫恭恭敬敬地给格通乌磕了个头,起身后跳上战马,对别的亲卫大笑道:“兄弟们,某先到天国享受去了,你们赶紧带着主人离开这里,一定要保证主人的安全,拜托诸位兄弟了。”
在诸位亲卫的点头和大声祝福声中,这几个亲卫抽出弯刀,指向郭明他们,大叫:“草原的勇士都死绝了吗?自认为是勇士的,就跟某杀过去。”
勇士!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大家的尊重和崇拜,而这些人的行为大家都看在眼里,很容易就被这种悲壮的气氛感染,听到他们的召唤,立马就有匈奴人加入进来,很快就汇集了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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