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法律大典《明会典》记载说:“自京师达于四方设有驿传,在京曰会同馆,在外曰水马驿并递运所。”
这条记载说明,明朝的“会同馆”,是当时设在首都北京的全国驿站的总枢纽。
会同馆有两种职能,一是起邮驿传递书信的作用;另一还同时起着国家级的高级招待所的作用,这里可以供外国使节和王府公差及高级官员食宿。
有时还由政府在这里举行国宴,招待来自邻国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进贡人员。
明朝自正德、嘉靖以后,政治日益腐败,邮驿制度也产生许多弊端。
最高统治层利用邮驿,大肆挥霍。正德年间,发生了多起太监到各地驿站勒索驿银、捆打驿官的事件。
司礼太监刘允借奉命去西藏迎接活佛之机,在沿途水驿大肆挥霍。在成都驿,日支驿粮百石,蔬菜银一百两;在这里置备入藏物料,竟用银高达十三万两。
正德皇帝下江南游耍,所费更巨。他命令沿途驿站准备美女,以备皇帝来时随时寻欢作乐。
这一次仅水路驿站所用人夫即达数十万,很多驿站承受不了这样沉重的负担,许多驿官都逃亡在外,驿务多废。
到了嘉靖朝,大明的驿站虽然恢复了一些,但是已经没有了朱元璋时代那严格的管理,只要是一个比驿丞大的官,甚至是当官的家属,都可以使用驿站。
就像是卢卓这样的锦衣卫,到了驿站之中更是耀武扬威。
随着卢卓的喊声,驿站里面房间即刻跑出两个人来,一个三十余岁的汉子跑到卢卓面前,施礼笑道:“大人,小的李虎,是这里的驿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