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御马监在掌控了兵权之外,还要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为明廷的“内管家”;
而且大明皇帝两度设置的西厂,也由御马监提督,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
御马监最初职掌的也就是“掌御厩马匹”,后来逐步扩充为“掌御马及诸进贡并典牧所关收马骡之事”并进而衍生为军事和财政两大职能。
由于御马监职掌御马,自然有养马、驯马人员,由此产生了一支由御马监统领的禁兵——腾骧四卫及四卫、勇士营。
弘治十年十月,兵部尚书马文升在一个奏疏中对明代禁兵的设置情况作了回顾,其中便提到了御马监所统领的这支禁兵:我太祖高皇帝有天下,法古为治,制兵之法极其周悉。
故置十六卫亲军指挥使司,不隶五府,为禁兵。……永乐中,复设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
又选天下卫所官军年力精壮者及虏中走回男子,收作勇士,常数千人,俱属御马监,更番上直,委以心腹内外官统领,其盔甲器械俱异他军。
从这份奏疏可知:御马监由管辖养马人员进而统领禁兵始于永乐时;
这支禁兵最初的来源,是从各地卫所挑选的精壮之士,以及从蒙古地区逃回的青壮年男子;
这支禁兵不属亲军指挥使司所辖的上十二卫,但地位显然高于上十二卫,是禁兵中的禁兵;这支禁兵的职责是“更番上直”,担任宿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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