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禁的解除为中外贸易与交流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局面。
传统中国的海外贸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王朝政府经营的朝贡贸易,一种是由民间私人经营的私人海外贸易。
朝贡贸易是指海外国家派遣使团到中国朝见王朝皇帝,“进贡”方物,中国王朝则予以官方接待,并根据“怀柔荒远”、“薄来厚往”的原则,回赠进贡国以“赏赐”。
“赏赐”物品的总价值大于“进贡”物品总价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进贡”与“赏赐”之间有着物品交换关系,体现着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更体现着国家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服务于政治关系。
中国王朝国家多能积极经营朝贡贸易,确立有明确的政策,制定有完善的制度,设立有具体的经管部门。
由政府一手经管操办,是朝贡贸易最为显著的特点,带有明显的政治属性,不是正常的外贸形态。
明初,沿袭唐、宋、元朝制度,继续实行政府控制经管的朝贡贸易政策。
朝贡贸易导致不断赔本,以致“库藏为虚”,给明王朝带来了越来越沉重的财政负担。朱元璋认为明朝的根本在于农业,而农业的产值足以养活大明王朝。
而在朱元璋争夺天下的时候,江浙一带的海商,甚至当时居住在泉州一带的外国商团曾经协助过张士诚、方国珍等人与之争夺天下,使他对海上贸易产生了恐惧。
对于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和倭寇的猖獗,明太祖朱元璋确立了严厉禁止的政策,估计也是怕再有海商和外国的商团鼓动人造反,推翻他的大明王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