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给勋爵只有爵号与食禄,而不再有封邑。
公、侯等爵位的还将赐予铁券,以示其功勋卓著,皇恩浩荡。
明代统治者为巩固政权,笼络功臣,创建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封爵赐券制度。
明太祖将军功封爵与颁赐铁券有机地结合为一体,成为明代重要的典制。
随着明朝皇权的不断强化,这一制度在发展历程中又有种种变化,但作为一种政治需要,它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意义深远。
明朝初期,其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将封爵标准定为“非社稷军功者不得封”,并在其法律《大明律》中明确规定“文官不许封公侯”。
但到嘉靖朝的中期,由于军功冒滥现象严重这爵位封得就有些多了,甚至有部分勋臣以武职封爵为耻。
虽然到了嘉靖朝的后期,嘉靖皇帝又把爵位当回事儿了,又造成了武职难封的现象。
但是那时已经为时已晚,嘉靖朝有爵位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一些。
当然,这也跟嘉靖皇帝将爵位当成惠而不费的赏赐胡乱发放有关。
但是不管这爵位在嘉靖皇帝这里如何的不值钱,所有得到了爵位的人,他们该有的特权是一样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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