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经过一次恳谈之后,段友能三人以及黄卓清都各自都出了银子,唯有苏超和程疯子两个人没有出钱,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两个成为隆兴公司的第一大和第二大的股东。
按照苏超跟黄卓清他们说的,他占的是技术股,程疯子占的是资源股,没有他们的股份,隆兴公司就是有钱也干不起来。
大明是个人情的社会,因此黄卓清四人也认同苏超的这个说法。
因为他们知道,要是苏超想要自己干的话,只要拉起一帮人来,再有程百户做后盾,一样能做得风生水起,早就没有很黑虎帮的事情了,更没有他们四个人的事儿了。
到时候搞不好,自己这些人都会被苏超和程疯子弄得背井离乡,甚至是家破人亡。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已经是十月初一了,此时已经起了寒风,茶马市还会开一次,就关市了,要想再做交易,那就是明年四月份的事情了。
程疯子就是在十月初一的这一天回到大同城的,此次他的京城之行十分顺利。
从京城回来的程疯子不但带回了副千户钱敏朝的荣休批准函,同时也带回了他被提升为副千户的行文,以及锦衣卫大同府署理的委任函。
而且还带回了苏超被招收为锦衣卫校尉的公函。
也就是说,自程疯子带着公函回到大同城的那一刻起,他就是锦衣卫大同府署理的副千户了,苏超也正式成为了锦衣卫的一员。
虽然还是没有品阶的一个最低级的锦衣卫,但这已经让他成为了吃大明朝皇粮的公务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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