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那个陵城到底在哪儿呢?听那走商说,陵城比京城还繁华,住那儿的百姓,从来不会饿着,他们不仅能吃饱,还能个个吃肉。”
“穿的还是绸缎,为什么那边这么富有呢?可惜没问清那走商,具体是往哪个方向走,不然,我真想有生之年去一趟陵城,能给我三天饱食,能顿顿吃上一口肉,我愿意一死。”
先前说话的厨工却是冷笑一声,说道:“这世道还有安生之处?你别做梦了,那些走商都胡说的,要真有这么太平的地方,这些走商何需在长乐郡送命。”
“你就醒醒吧,什么红薯,就不曾听说过,也不见长乐郡的庄户种过,无非是这些奸商们的馋言罢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辩论起来,而他们手上的功夫却不耽搁,白锦几人经过时,往里头看了一眼,就看到他们双手带血的正在处理那些老鼠肉。
山野中抓来的,而那山野之地尽是尸骨,想到这儿,好几人都忍不住吐了起来。
所以他们晚上的那一顿饭里头的肉便是这么来的?
白锦庆幸没吃,跟三福吃了自己带着的肉饼子。
从厨房经过,轻手轻脚的,没有惊扰到里头争辩的两位厨工,就这么到了小侧门,再来到马厩前,牵了马便走。
等他们一行人快速奔跑在街道上时,那客栈里头已经乱成一团,真正要搜刮的正是白锦他们这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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