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两年前,他十七岁生日的时候,他的外婆,洛阳金刀门主王元霸的夫人,王夫人的亲生母亲,在洛阳花费了大量金银,托了不少关系之后,从一个大宛商人手中买了下来,送给他的,珍贵异常,意义重大。
大宛国,在如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盆地,是古代一个畜牧业非常发达的国度,盛产葡萄和名驹,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汗血宝马。
他胯下这匹小雪龙通体雪白,马蹄蹬由烂银打就,容貌俊秀漂亮,倒是与他自己俊美的形象极为相配。
他骑在上面,与书中所描绘的白马王子,几乎一模一样,漂亮的不像话。
或许是王夫人喜欢穿华丽艳丽的衣服一样,她给林平之穿的,也是一袭火红的锦衣,锦衣用的是蜀锦,颜色鲜艳亮丽,配在他的身上,使得他本就俊秀的容貌,看起来更加漂亮俊美了几分。
原本,以林平之如今低调不喜欢张扬的性子,他是不想穿这么华丽显眼的服饰的,但是常言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套锦衣是王夫人亲手,一针一线缝制的,意义非凡,林平之不忍心扫了母亲的兴致,便只得把它穿在了身上。
这样一来,配上他胯下的小雪龙,他整个人像一个新郎官一样,想不惹人注意,都难了。
但是,或许是身负绝世武功的原因,他倒也不太担心,甚至有些期待,有一些不长眼的匪徒,会见了他一身华丽的装扮,而心生歹意,上来抢劫。
到时候,他一定要让对方见识见识,他腰间悬着的宝剑,是否锋利!
镖队不紧不慢的缓缓向前行驶着,因为福建多山,这一路上,他们走的并不算快,眼看着马上就要日落西山,而此时他们刚好走到龙台山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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