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外国历史 > > 第九章法度不可违,证弘暗行贿 (4 / 4)
        总的来说是下面这样:一朱金=250文铜钱,以此类推,二朱金=500文,一分金=1000文,二分金=2000文,小判金=4000文。

        也就是说,善光院只需要给二十五枚骏河二两判金,就足够抵偿十万永乐钱的罚金,但高师盛仔细一数,里面少说也得有三十枚金判,且金色足纯,能兑换到的铜钱数目肯定是要远高于骏府所定的官价。

        “这····?”这明显是在暗中行贿了,而且本钱当真不小。

        高师盛迟疑了一下,随即领悟证弘院主的意思,面色如常地暗示道:“杀人之事,皆为善秀寺坊官矢田作十郎一人所为,我当会如实禀告郡中,定然不会牵连到善光院的诸位。”

        证弘院主闻言大喜,深施一礼,开口谢道:“一切全都拜托庄头了!”说罢有让人由取出五贯铜钱,分给三名差役每人五百文钱,付盗给了一整贯,就连那三名等在一帮没出什么力气的贷伴众也一人分了二百钱,剩下则算是明面上给高师盛这个庄头的好处。

        “今日多劳烦各位,些许阿堵物,还请一定要收下!”证弘院主人情练达,知道雨露均染的道理,反正三十枚金判都舍了出去,也不差那几百个铜钱。

        庄所差役属斗宵小吏,不但地位不高而且待遇还低。骏府年奉固定一贯,平摊下来每天不过三文钱,另给每人一份扶持米,这点钱米养活自己都嫌凑合,更何况家里人。

        好在差役可免普请,也允许低价租种庄所名下的役田,只要年景不太差,还能勉强过得去。

        证弘院主人出手如此阔绰,连青木大膳也不由得心动。

        “院主破费了!万事有我,且放宽心就是!”

        既然和尚们愿意给,没有理由不拿着,见到高师盛这个庄头都收了贿赂,差役们这才放心的把钱揣进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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