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的乞丐又笑道:“啧啧,一千钱,这就要掏出来了,能买二十多只肥鸡呢!”
丁化在吃完了钵里最后一颗饭粒后,又用舌头舔了舔钵底,唯恐错过半点油花。他的饥饿就这样被昨晚的剩饭打发过去了。
看一看街上,阳光刺眼,稀疏的过往行人,却不得不注意他。为何要注意他这样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乞儿呢?因为他站起来了。
是的,站起来没什么好奇怪,但是他又开始走路了,走路也没什么,但他走路实在太过气派了,简直是有些招摇,就像将军在检阅他的部队,而他只是一个乞儿。
丁化左手托着饭钵,右手提着一条晒衣杆,迈左腿,便挥杆向前——横扫千军,迈右腿,便饭钵前伸——托钵奉佛,再加上他脚上趿着一双缺耳少袢的草鞋,踢踏踢踏的走着,自在横行,旁若无人。
路人都觉得这个人行乞已经害了失心疯了,一个乞儿招摇什么,拿着棍、托着钵好好在墙角呗,难道还自以为是衣冠中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