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道:“男女婚姻,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老只需准备一封休书,盖上章印,交付官府便好。”
段家二老恍然大悟,立即草拟一份休状,痛斥烛红叛离孝道。签字画押后,便火速送至官府。不出几日,段生便接到一纸判状。
段生撕毁判状,正准备去官府喊冤,却被烛红拦下。
烛红苦笑道:“你若不从,只会挨受杖刑,发配边疆,饱受流离之苦。烛红断不想看相公为我受苦。”
说罢,烛红拿来笔墨。段生见状愕然,问烛红要作何用。
烛红微笑说:“离别之书。”
段生不觉坠下泪来,烛红为他拭去泪水,安慰道:“相公之情意,烛紅了然于心。妾身本是阴间之物,理应于腐水浊烟间了此余生。相公不嫌妾身污秽,愿与我同修琴瑟之好,实乃妾身三生之幸。相公莫要悲伤,来日衣锦还乡,记得回烛店看看就好。”
鸡鸣破晓,烛红猛地抱住段生,哭道:“郎君,保重。”
见烛红离去,二老喜出望外,匆忙置办起婚事。
不出三日,婚事已准备妥当,府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全家老少一片欢声,唯有段生坐在角落,自斟自饮,酩酊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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