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历史传记 > > 第十八章 我来了 (2 / 4)
        虽然外表出众,但是长相不能当饭吃,没有人会在那个北镇地位低下,生产艰难的年代,因为你长得好就给你发奖金。

        综上所述,高欢的出身就是一个普通的北镇边地平民,唯一的与众不同就是外表。

        长相出色虽然没人发奖金,但是在现代是相亲结婚的天赋资本,在古代也是。所以高欢在都是平民的地区,找妻子是非常抢手的。

        经过媒人的牵线,高欢取了娄昭君为妻,娄昭君家里还算可以,嫁给高欢后带来了一匹马为嫁妆。

        取一个理想的妻子对事业成功有很大的帮助作用,这句话在高欢身上能体现,在以后的杨坚身上也能体现。

        当时有一个规定,拥有一匹马的人才能够当边镇队伍中的队主(管理几十到一百人),因此高欢才有机会当上了队主。

        当上队主不久,当地的镇将段长见到高欢后,对高欢的外貌(可想而知高欢是一等一的美男子)感到惊讶,认为当队主是对这外貌的侮辱。于是升高欢为函使(想想现在有的人,一辈子也不过是一个科级干部),升官的速度也够快的,如果真的有天人感应,那么这可能就应该是高欢的起点,接下来的剧本就是一路青云直上。

        可是高欢似乎并没有得到上天的感应,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再也没有碰到因外貌而让他升官的长官,所以高欢在这个位置一直工作了六年。

        此时的高欢相对于自己的出身来说,也算是小有所成了。如果是一个平常人,在这样一个公家单位混日子也是不错的一件事,但是高欢注定不是一个平凡的人。

        有一次高欢去洛阳出差,帮令史麻祥办事。帮人办事,请人吃饭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在这里却出了事。

        麻祥让高欢吃肉,高欢因为官级小,一直站着,麻祥这家伙也没说让高欢坐下。麻祥给高官吃肉的时候,高欢不吃,为什么不吃呢?不是高欢不饿,而是高欢是讲究人,吃饭就坐着正儿八经吃,站着什么都不吃(性不立食)。

        于是高欢没有经过麻祥允许就坐下吃东西。麻祥虽然官级不高,但是脾气很傲,以为高欢不尊重他,不拿村长当干部。这家伙也粗鲁,当场翻脸,把高欢拉出去打了四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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