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一大包的野狼獠牙,这名青年在最后一位兄弟的陪伴下来到这个大部族中,用满满一大包的野狼獠牙征服了所有人的心,在草原中,最勇猛的勇士永远都能得到人们最大的敬意。
青年成功迎娶了族长的女儿,更在若干年后接管了这个部族,而这个部族至今仍然存在,那就是当今草原八部之一的特贝达伊奇部,以狼首为图腾。
:“这么说来,泰斯坦选择这条迎亲路线,是想顺道猎杀狼群,证明他自己有多勇猛吗?”耗子一脸轻视的说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罗杰说道:“反正那位乌察勒富那部少族长在各部民众心中的印象并不见得有多好,是个高大狂傲的人。”
:“我记得你好像对我提过,”徐欢对罗杰问道:“陈天大总管是不是和你说过,那位少族长在紫鹿公主的成年礼上,曾经给公主送上一件百鸟展翅裘?”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罗杰答道。
:“那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徐欢继续说道:“百鸟展翅裘都搞来了,也不在乎再弄个百狼獠牙链什么的了,反正动手的都是下人,成就的名声都归他。”
:“这么说来,泰斯坦选择这条路线倒是有依据了。”冷邪出言说道。
在路程上能缩短两天时间,还能顺道猎杀野狼剥下獠牙,至于怎么能吸引狼群,那就无需操心了,草原人有的是办法。
这万一要让他泰斯坦拿着数百上千的野狼獠牙去给小希当聘礼,那他不成为草原最勇猛,最勇敢的勇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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