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志坐在办公室里等了一个下午,张太太和管家都没有过来和他说话,更没有继续留他在这里工作的意思。
阿志心想,张太太并不认识他,不把他留下来继续工作也是正常的。至于管家,阿志倒和他见过几次。虽然每次见面都没有说话。
管家大概也知道吧。阿志在张老板身边其实没什么大作为。只是老板莫名喜欢他,所以才留在身边。
张老板已经死了,这种无作为的员工留着只是浪费米饭。
下午五点,阿志把装有薪水的信封塞进上衣内侧的口袋里。离开了办公室。
阿志心里想道,管家对我没有喜欢的感觉,他应该是个好人吧。毕竟我吸引的,都是恶人。
回到家后,阿志立马把房门锁上,窗帘也拉得严严实实的。他坐在床头,打开信封一看,里面居然有一百块钱。张太太是不是给错了?这才上班两天,居然有这么多钱?要不要过去还给她?算了,还是自己留着吧。她家这么有钱,也不会缺这一点。一百块钱可能只是她一天的开支,却够穷人吃好几个月。
阿志把装钱的信封塞进枕头套里,放在这里应该很安全。
他估算了一下,决定带二十块钱去百乐汇。买一杯酒,给阿彩一些小费,这些钱应该足够了。
想想看,这阿彩也真够幸运,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赚钱。我为了这一百块钱可是心力交瘁。要知道,恶人和女鬼都不容易对付。
夜色降临,阿志来到百乐汇后,装作阔少的样子,点了阿彩作陪。来叔当然知道阿志是什么来头,可他是个八面玲珑的聪明人,没必要去拆穿别人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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