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按照薛琦的教导刻苦练习,决心重返战场去复仇杀敌。
枣花家与李同是邻居,又同在薛琦那儿习文练武,算是“同学”。
两人自幼青梅竹马,随着年龄的增长,感情也日益深厚。
送李同参军时,还是个稚气未退的大姑娘,虽然长的不算十分漂亮,但身强力壮、性格开朗,也很招人喜欢。
她的两个哥哥都战死在长平后,母亲不久也撒手西去;
兴嫂见她无依无靠形影孤单,就把她收留在家中与自己做伴,实际上也就成为李家的一员。
李同生还后,虽然只剩下一只手,但姑娘对他的感情依旧,兴嫂就想把两个人的婚事办了;
怎奈战事又起,迭生巨变,男女老少都得上战场,在这种形势下,谁还有心思办“喜事”?
战事越来越紧,廉颇常常忙得连饭都顾不上吃。
这老头子据说六十岁后还能“顿餐斗米、食肉十斤”。
虽然那时的计量单位只相当于现代的百分之六十几,饭量也不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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